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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包河区歙县路发现砖室墓

2019-12-17

      11月15日下午,合肥市文物管理处接到电话,位于包河区歙县路与唐模路交口发现墓砖,我处业务工作人员前往工地进行调查,并在现场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随即向安徽省文物局汇报。19日上午,经过省文物局批准,我处对其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该墓葬在发掘取土时发现,共计东西2座,东侧墓早年被毁,仅剩部分铺地砖。西侧墓室主体部分残留,从残余四周墓壁来看,墓室横砖错缝平铺至顶,墓底部“人”字形错缝铺地,整体平面呈“凸”字形。经过一天的紧张清理,在墓室的西南角发掘出土两件青釉四系盘口壶,东北角出土三件青釉盏(均残)。出土的墓砖尺寸较大,大约长33.5厘米,宽16.5厘米,厚5.9厘米,一侧带有侍女纹、乳钉纹与龙纹三种浮雕纹饰,非常精美,为模印定制烧造。

      出土的两件青釉四系盘口壶一件稍大,盘口,束颈处一条凸弦纹,鼓腹内收,口沿微残,高36厘米,口径15.8厘米,底径12.5厘米,釉面不够均匀致密,表面凹凸不平,露胎现象严重,胎体发黄,胎质较粗,裸露胎体出现较大翻泥现象,青釉盘口内底有四处支钉痕迹。另一件,盘口,束颈处两条凸弦纹,鼓腹内收,高35厘米,口径13.3厘米,底径12.5厘米。釉面均匀致密,釉色泛青,胎体青灰,胎质较细,裸露胎体有划痕,青釉盘口内底有三处支钉痕迹,整体胎釉较第一件好很多。两件壶均施半釉,沾釉后形成集釉流淌现象。

      经过以往发掘出土情况,再结合墓葬形制,砖纹图案,出土器物造型纹样等因素整体判断,该墓为隋代砖室墓。出土的瓷器属于寿州窑的可能性较大。该墓葬早期破坏严重,其残余墓室对我们了解隋代墓葬形制和葬式葬俗还是提供了一些信息,两件造型一致的瓷器由于胎釉不同造成质量上的显著区别,也反映了隋代手工艺者在陶瓷生产中出现的商业化意识。(夏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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