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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文旅局来我处进行文物立法调研

2019-08-23

       8月22日,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陈义周一行来我处调研文物保护立法情况。陈义周副局长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有关情况,他介绍此次调研是根据滁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立法调研计划安排的,来我处主要是了解合肥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了解《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的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出台经过以及出台后取得的成果。我处汪炜副处长接待了滁州市同行,他首先介绍了我市文物保护及我处基本情况,然后详细介绍了《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从立项、起草到讨论及通过等各步骤的相关情况,并介绍了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完善和注意的经验,并对滁州市准备出台文物保护方面的法规表示期待,也对他们的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陈义周副局长在听完汪炜副处长介绍后表示此行收获很大,对滁州市在文物保护立法方面有很多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地方。双方都希望今后在文物保护等方面加强交流。

      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2000年起草并在2001年通过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在这全省地级市中是第一个制定实施文物保护方面法规的城市,在全国来说也是不多见的。2016年又启动修订该办法,2017年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新的办法更全面也更具有时代性、可操作性,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博物馆发展工作将起到保驾护航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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