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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26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职责主要有:

(一)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督促落实各级部门文物保护安全责任。

(五)协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的藏品、展陈、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备案管理、馆际交流、业务指导等工作,对非国有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进行备案审查、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

(七)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决算构成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069.2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69.2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6.87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唐氏住宅修缮工程、卫立煌故居陈列馆智慧安防等项目,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78万元,占94.4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9.42万元,占5.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3万元,占47.08%;项目支出565.77万元,占52.9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9.7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09.7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42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唐氏住宅修缮工程、卫立煌故居陈列馆智慧安防等项目,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44%。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9.42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唐氏住宅修缮工程、卫立煌故居陈列馆智慧安防等项目,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工资调整,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97.95万元,占88.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18万元,占6.65%;卫生健康(类)支出14.18万元,占1.4%;住房保障(类)支出30.47万元,占3.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0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唐氏住宅修缮工程项目根据当年度实际完工进度支付款项,截至2022年底未完工,故结余部分转作下一年度支付。其中:基本支出444.01万元,占43.97%;项目支出565.77万元,占56.02%。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5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唐氏住宅修缮工程项目根据当年度实际完工进度支付款项,截至2022年底未完工,故结余部分转作下一年度支付。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2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旅游场馆管理运行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委宣传部划转《合肥古代文明》精品图书编纂出版项目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03万元,支出决算为4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8.8%;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二是疫情影响,外出公务次数减少,车辆使用率较低。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二是疫情影响,外出公务次数减少,车辆使用率较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与本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30条和市委市政府10条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本年未发生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5%;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外出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外出使用次数较少,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增减。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5%;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外出用车次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外出使用次数较少,运行维护费未发生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车辆保险及年审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关于2022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纳入单位预算的11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水电物业费”等1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系非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2022年度本单位运行经费3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共9张)/upload/file/20230926/20230926090001_13422.pdf

2.合肥市文物保护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1个)/upload/file/20230926/20230926090009_47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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