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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参加安徽省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撰出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2021-08-20

按照《关于召开安徽省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撰出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研究决定安徽省少数民族文物的具体标准和范畴,明确编选范围,保证图谱编撰工作顺利推进。2021年8月20日上午,我处副处长钱玉春、保管部主任束婷婷、资料研究部主任徐凤芹共同参加了安徽省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撰出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伊始,钱玉春副处长代表我处汇报了合肥市少数民族文物的情况,指出:“合肥市已梳理出少数民族文物8件,均为可移动文物。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3件,一般文物1件;主要属于玉带銙、铜方印、陶俑等类别。”

其他各市博物馆负责人也分别就所在地区少数民族文物情况进行了汇报。之后,安徽博物院副院长徐大珍同志和省文旅厅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处长邵海卫同志分别针对这些汇报做了总结、分析和指导。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不仅让我们了解了其他地区少数民族文物的保存现状,也使我们意识到要重新思考少数民族文物的具体标准和范畴,进一步充分挖掘合肥市的少数民族文物,并探索其中的内涵、价值,共同助力完成《安徽省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的编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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